深圳市少儿与大学生医保纳入住院医疗保险后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深圳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在册的少年儿童,以及各类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全日制学生,统一在新入学入园时由所在学校办理参保手续。具有本市户籍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就读且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到户籍所属地的社保机构或经政府批准成立的社区居委会及街道办(以下简称社区)申请办理参保手续。之前未在我市参加医疗保险、首次申请办理参保手续的少儿与大学生可以按照下列第三、四、五条办理,并提交所需材料审核备案。未办理停保手续的已参保少儿与大学生,在学校(或监护人)申报的参保时间内将默认为续保状态,仍然按照每学年度(当年9月至次年8月)继续缴费,系统将自动从所登记的银行账户托收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请参保人确认银行账户在每年9月份前有足够余额,不中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