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深圳小学生按什么程序申请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

 
  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其他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按以下程序申请学位和入学:

  1.准备和提交学位申请材料。4月上旬,小学六年级学生按学校的要求填写《初一学位申请表》),并备齐初中学位申请材料。根据小学转达的通知,到区教育局指定的初中学校或小学交验学位申请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需到本市其他区(现住址所在区)就读初中的学生,应主动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根据区教育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交验学位申请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2.网上申请学位。4月19日至5月6日,小学毕业生网上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3.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学位。符合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经区教育局批准后予以录取,并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学位。如果符合就读条件的学位申请者数量超过原指定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则由区教育局按照申请学生的条件情况,统筹调剂部分学生到周边其他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4.学校公布学位分配名单。6月24日至7月9日,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代发《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

  5.学生按时报到注册。6月24日至7月9日,初一新生根据《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的要求到初中学校报到注册(具体报到时间请留意各初中学校的信息发布)。

  现在我市民办学校小学六年级就读的深圳户籍学生,可由学校向所在区教育局提出公办学校学位申请,然后根据区教育局的通知要求,到指定的公办初中学校交验就读证明材料。具体程序按上述公办小学六年级学生申请学位的规定办理。

  在外地小学就读的深圳户籍学生需回深就读公办初中学校的,可在4月中旬直接向父母在深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教育科提出学位申请,填写学位申请表,并持区教育局提供的《验证通知》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交验以下证明材料:①深圳户籍户口簿;②父母在深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③适龄儿童在外地就读学校出具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学校查验后材料齐全、合格的报区教育批准予以录取。属其他特殊情况需申请我市初一学位的,可向我市居住地辖区教育局教育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