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

 
问: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是怎么样的?


答: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份的招生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1.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2.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省考生学业水平成绩需符合要求),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普通高考文科类、理科类、3+证书类专业分档时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志愿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投档总分相同的,按考生排位顺序或排位分择优录取,没有排位或排位分的省份及科类,则依次按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4.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如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5.普通高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是:省术科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分别达到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投档原则投档后,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的30%,术科成绩的7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以上录取规则摘自《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