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树人实验学校

基本情况

所在区:坪山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18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坪山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8344505

联系电话:0755-89939977


  深圳市坪山区树人实验学校位于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社区比亚迪路与江岭路交汇处西北侧,属公办学校,办学层次涵盖九年一贯制。学校于2023年9月正式成立,现有主校区共1个,总占地面积2.4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6934万平方米。

  学校现有教学班29个,在校生总数1218人(其中小学部745人,初中部473人),教职工103人,在编教师84人,临聘教师8人,含专任教师91人(高级教师4人),小学师生比19:1,初中师生比13.5:1。硬件设施包括标准化实验室6间,图书馆藏书三万五千余册。

  学校负责人林俊红,正高级教师,从事教育管理34年,曾任坪山区坪山中学校长,任现职时间2023年9月;学校秉持“把根扎深,把梦做大”的校训,近年来获“最受关注新锐学校”、被评为“中华诗教深圳示范区”建设项目第四批试点学校,重点发展树人品质课程。

  核心理念:树人教育

  育人理念:让每一棵小树都茁壮成长

  校 训:把根扎深 把梦做大

  校 风:人人茁壮 聚树成林

  教 风:绽放每一个生命

  学 风:每天成长一点点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收费,无收费依据

资助申请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资助申请流程

1.资助工作开始时,家长到校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初审后,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3.教育局下拨资金至学校账户,学校再走银行拨付到学生或监护人账户。

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3)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特困供养的材料;(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6)特困职工证;(7)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8)困境儿童相关材料;(9)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资助表格下载

暂无表格

资助联系方式

参见学校联系电话。

评优奖励办法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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