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深圳市公明中学教育工作需要,根据《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我市临聘教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发〔2010〕108号)精神,经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临聘中学语文教师1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职位要求
中文专业,初中教师资格及以上,具有班主任经验优先。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要求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截止2012年2月1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高级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7、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8、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4、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
应聘方式:2012年2月8日前将应聘简历投递至深圳市公明中学办公室305(注明应聘简历),并附上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或发送简历电子版至gmzx2012@126.com。
(二)面试
2月8日上午9:00,资格审查合格的老师带好身份证到我校二楼会议室集中。9:30开始面试,面试采取讲一节微型课(使用现行中学教材)的方式。考查结束后,根据成绩,择优确定初选人员进入考核。
(三)考核
对面试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按“面试60% + 考核40%=总成绩”的计算方式得成绩,学校依需求择优录取。
上一个职位:招聘主班教师4名、副班教师数名
下一个职位:诚聘小学英语、初中数学、科学、英语、音乐教师各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