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学校网首页 - 新闻 - 最新资讯 - 2013年深圳市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2013年深圳市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来源:深圳教育 最新资讯 时间:2013-3-8 作者:城市学校网
【字号: 】【背景色 收藏此页】 【关闭
 关键字:
关键词:2013年,深圳市,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摘 要:2013年深圳市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一、主办单位:深圳市教育局。二、承办单位:深圳市学生体育联合会。三、运动会日期、地点:见各单项比赛规程。四、参赛单位: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组队具体办法见各单项比赛规程有关条款。五、竞赛分组及开设项目:......

2013年深圳市中小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深圳市教育局。主办单位:

二、承办单位:深圳市学生体育联合会。承办单位:

三、竞赛日期及地点:竞赛日期及地点:

(一)日期: 2013 年 9 月 24 日—27 日。

(二)地点:待定。

四、参加单位:参加单位:

(一)高中组:全市各高中学校。

(二)初中组:各区限报 5 所学校,市局直属初中不限。

(三)小学组:各区限报 5 所学校,市局直属小学校不限。

五、竞赛组别:竞赛组别:

(一)高中组: 必须是 1994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高中生。

(二)初中组: 必须是 1997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初中生。

(三)小学组:

1.甲组:必须是 2001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小学生。

2.乙组:必须是 2004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小学生。

六、竞赛项目:竞赛项目:

(一)高中组: (未注明性别的项目,男、女适用)50 米、 米、 米、 米自由泳,100 米、 米仰泳,100100200400200米、200 米蛙泳,100 米、200 米蝶泳,200 米个人混合泳,4×50 米自由泳接力、4×50 米混合泳接力。

(二)初中组: (未注明性别的项目,男、女适用)

50 米、100 米、200 米、400 米自由泳,50 米、100 米仰泳,50米、100 米蛙泳,50 米、100 米蝶泳,200 米个人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 米混合泳接力。

(三)小学组:(未注明性别的项目,男、女适用)

1.甲组: 米、 米、 米自由泳,50 米、 米仰泳,5050100200100米、100 米蛙泳,50 米、100 米蝶泳,200 米个人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 米混合泳接力。

2.乙组:50 米、100 米自由泳,50 米、100 米仰泳,50 米、100 米蛙泳,50 米、100 米蝶泳,4×50 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各校参赛运动员必须是 2013 年 9 月 1 日前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学生,重读生、寄读生、补习生、挂靠学籍和临时转学生不能参加比赛。

(二)需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三)高中组必须具有广东省户籍,其余组别户籍不限。

(四)各组必须以本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联合组队,小学组赛前须拍骨龄片,若骨龄片超过规定年龄1.5 岁者不得报名参赛(测骨龄时间为 9 月 14 日半天(上午9:00-12:00);地点:市学生体育联合会办公楼一楼)。

(五)各组别的学生只能参加本组比赛,不能以小顶大或以大顶小。

(六)未获得参加比赛资格学校的优秀运动员报名条件:

1.必须是今年各区运动会单项比赛第一名者。

2.运动成绩达到上一年市运动会前二名者。

3.经市教育局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准予参加单项比赛,计个人成绩(按成绩与同组别的名次并列),不计团体总分。

(七)市体工队、市体校运动员可报名参加测验,计成绩,不计名次。

(八)运动员报名标准详见附表 1。

八、报名规定及办法:名规定及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以个人报名除外),每队限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3 人;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甲组、小学乙组运动员

各 12 人(男、女运动员各 6 人)。

(二)每个项目每个参赛单位限报 2 人,每名运动员限报 2项,另可兼报接力。

(三)非深圳户籍的参赛队员所获得的名次得分不计入本队团体总分。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9 月 11 日—12 日,市学生体育联合会 701 室。

2.各参赛单位必须交报名表(电子文档)一式二份、成绩证明单、等级运动员证书、学籍表、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领队、教练及运动员一寸近照相片各两张,其中一张照片统一用一张 A4 白纸贴上,并注明参赛学校、姓名、组别、项目等。

3.领队教练会时间:9 月 17 日在市教育局(市民中心 C 区会议室)。

九、竞赛办法: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所有比赛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

(三)各代表队须自备并督促运动员必须穿着符合《游泳竞赛规则》规定的泳装参加比赛。

(四)每场比赛运动员检录时必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运动员证原件,由赛会审查(检录)。

十、录取名次、计分及奖励办法:录取名次、计分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取前六名,按 7、5、4、3、2、1 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

(二)破省纪录加 15 分;破市纪录加 10 分;破市组纪录加7 分;达健将级运动员标准加 15 分;达一级运动员标准加 10 分;达二级运动员标准加 5 分( 一人在同一项目中只加一次破纪录和一次运动员等级分)。

(三)8 人(队)以下报名项目,则按报名人数(队数)减一录取;只有1人(队)报名的项目,不足 3 队报名的接力项目,则取消该项比赛。

(四)团体总分按各队在各单项比赛中得分多少累计计分,分数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按破纪录级别、次数排列名次,破纪录级别高、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五)运动员比赛成绩未达到本规程规定的“运动员报名标准”者每一次扣团体总分 3 分。

(六)奖励办法:

1.分别录取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甲、乙组团体总分前六名队伍,并颁发奖杯。

2.凡获各单项前六名和破纪录者分别颁发获奖证书。

十一、资格审查及处理办法:

按《竞赛规程总则》“第十条款”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活动:

按《竞赛规程总则》“第十一条款”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经费及保险:

(一)各队参赛经费自理。

(二)参赛运动员、教练、领队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

险” 报名时须向赛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不予参赛。

十四、其它规定:

(一)裁判员由市教育局统一抽调,并组织裁判员学习和实习。

(二)未尽事宜及补充通知请浏览深圳市学生体育联合会网站(http//www.szxtl.org)。咨询电话:82661126。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上一篇:2013年艺术类大学在广东省招生校考专业大全


  声明:城市学校网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热门教学视频

更多

  • 龙华中心小学讲课视频
    所属学科:语文 课程名称:享受蜻蜓和蚂蚁的时代 所属年级:小学五年级 教材版本:1 教师姓名:颜永红
  • 第二实验学校讲课视频
    所属学科:艺术 课程名称:漫画选修——关于背景 所属年级:高二 教材版本:校本教材 教师姓名:徐潋澜
  • 松岗中学讲课视频
    所属学科:物理 课程名称:常用测量仪器的使用与读数 所属年级:高二 教材版本:1 教师姓名:高勇
  • 盐田区田心小学讲课视频
    所属学科:语文 课程名称:圆明园的毁灭 所属年级:小学六年级 教材版本:人教版 教师姓名:刘洁美
  • 莲花中学讲课视频
    所属学科:艺术 课程名称:化腐朽为神奇 所属年级:初一 教材版本:岭南版 教师姓名:郭丽坤
  • 松坪学校中学部讲课视频
    所属学科:思想品德高中 课程名称:欣赏与赞美 所属年级:初二 教材版本:4 教师姓名:袁丹洁
  • 松岗中学讲课视频
    所属学科:历史与社会 课程名称:《理解近现代经济发展模式》 所属年级:高一 教材版本:人教版 教师姓名:王胜川
  • 新湖中学讲课视频
    所属学科:英语 课程名称:The Sinple Future Tense 所属年级:初二 教材版本:人教版 教师姓名:左莎

城市学校网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城市学校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城市学校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城市学校网”。违反上述声明者,城市学校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城市学校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QQ:1191060874
关于我们 | 市场合作 | 建议反馈 | 站点地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深圳幼儿园 | 深圳小学 | 深圳中学 | 深圳大学 | 深圳培训 | 咨询 | 问题 | 讨论 | 百科 | 小学作文 | 初中作文 | 高中作文 | 英语作文 | 试卷 | 看书 | 招聘 | 教案 | 课本 | 课堂 | 听力

技术支持:www.szxuexiao.com 最佳浏览分辨率:1024*768、IE6以上 声明:本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