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生入学住在祖屋、安居房和特殊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如何提供住房资料?

 
答:

(一)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监护人的《股权证书》、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区居委会证明;

(二)安居房类别的。提供保障房合同书及所在社区证明或经济适用房产权证书;

(三)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四)集资房类别的。出具所在社区股份公司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五)自建房类别的。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已在“历史遗留办”办理回执的,提供该回执和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已办理《房地产证》(绿色封套)的,提供该《房地产证》和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六)集体宿舍类别的。提供单位与该员工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文本、单位为该员工购买社保的证明即员工的社会保障卡和社保清单(社保清单上的单位需与集体宿舍所在单位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和辖区居委会公章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证明样稿在“龙华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网址:http://lhjcjy.sz.edu.cn/)栏目的“家长服务”处查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