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自《明史·黄宗载转》)
参考译文
黄宗载,一名璧,字厚夫,丰城人。洪武三十年(1397),中进士,后被授予行人。他奉命出使四方时,从没有接受过馈赠,累升为司正。永乐初年,他被推荐任为湖广按察司佥事。老奷巨猾之徒,多被发配到铜鼓、五开之间戍边,暗中持有官吏的短处并进行要挟。宗载放榜历数他们的罪行,说:“如果不改,一定要依法处治。”众人不敢违抗。武陵多军籍,百姓家庭担心与他们联姻,徭役赋税将转到自己身上,所以男女到了四十岁还不婚嫁。宗载以理劝说他们都领悟了,一时結婚的有三百余家。邻县也仿效,此风俗就变了。皇上征他到文渊阁編撰《永乐大典》。书編成之后,他得到赏赐,回到任上。后来他监督管理制造海运巨舰几十艘,事情办成了而百姓并没有受到騷扰。皇上车驾北征时,向湖广征兵,使者因贪婪凶暴而误了期限。宗載犯了不检举弹劾之罪,被贬为杨青驿驿夫。不久起用他为御史,出京巡察交肚。当时交肚刚被平定,州县官员多用两广、云南的举人以及愍意往远方任官的岁贡生员,他们都不善于安抚。宗载于是说:“主管官员都不称职,如果等九年以后再决定官员的升降,恐怕政事会更加荒废衰败。请求对任职两年以上的,由巡按御史和布政、按察二司进行调查核实上报。”皇上赞同他的意见。他回来后,行李很少,不带交肚一物。尚书黄福对人说:“我在这里任官那么久,所接触的御史多了,只有宗载识大体。"遭祖母丧,守孝期未满,他被召回任事,改任詹事府丞。洪熙元年(1425),他被升为行在吏部侍郎。少师蹇义兼管吏部事,宗载都公正地辅助他。宣德元年(1426),他奉命到浙江清军。宣德三年,他到湖南总督采木。英宗初年,侍郎罗汝敬巡抚陕西,犯有过失戴罪办事。罗汝敬妄自引用诏书内容而复职,吏部却不指出,被御史弹劾,宗载和尚书郭璡都被投进监狱。不久,获释,升为南京吏部尚书。过了九年,他请求退休,上了四次奏章,才被批准。九年(1444)七月,他于家中去世,终年七十九岁。宗载持糜守正,不矫情不盲从,学问和文章在当时都很有声望,公卿大夫中年高德劭的,首推黄宗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