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伦职业技术学校

基本情况

所在区:南山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052

学校类别: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招生方式:自主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南山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6069296

联系电话:0755-26072202

  深圳市博伦职业技术学校(简称:博伦职校)于1993年9月设立,是南山区人民政府开办的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省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12年5月,经深圳市政府批准加挂“深圳市珠宝学校校牌”。2015年9月,成立深圳市南山职业教育集团。2019年10月,加挂“博伦高职专业学院”校牌,2021年2月被省教育厅批准为广东省首批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81605.92㎡,建筑面积63625.61㎡,教学场地面积20617.73㎡,行政办公面积1111.16㎡,公共场馆面积7797.08㎡,拥有71个教学班、配备67间功能室,可满足1950人住宿。

  学校现有首饰设计与制作、宝玉石加工与检测、电子商务(含体育运营与管理方向)、物联网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会计事务、艺术设计与制作(美术普高)、音乐表演(音乐普高)、影像与影视技术等11个专业,其中珠宝部的首饰设计与制作、宝玉石加工与检测为学校龙头专业,首饰设计与制作和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专业为广东省中职学校“双精准”示范建设专业,同时也是广东省首批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单位专业群核心专业,此外,这两个专业也跟深职院达成了“工匠精英”人才培养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计划。

  近几年,由于办学成绩突出,学校先后被评为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深圳市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深圳市改革创新领跑学校、深圳市心理健康特色学校、深圳市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先进校、南山区最美清新校园、“年度最具未来特色学校”、校企融合典范学校,被中宝协评为“中国十大院校”;学校团组织、学生会在团委的带领下,荣获“深圳市优秀学生会”、“深圳市优秀学生社团”、“深圳市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优秀学生会”、“深圳市先进团委”等荣誉称号;在党建方面,学校党委被推荐为深圳市学习强国先进党委,两次被南山区委教育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第二党支部被教育局工委推荐评比为四星党支部。2021年6月学校又荣获“深圳市党史学习教育示范校”荣誉称号。

  学校秉持“面向市场,能力为主”,提供最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的办学理念,始终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专”的发展思路,致力于建设“学校有特色、专业有特点、教师有特技、学生有特长”的“四特”学校,推进学校发展的多元化、智慧化、国际化和现代化,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为学生未来发展营造就业有路、升学有门、出国有途、创业有方的“四有”格局,努力让无助者有助,让有志者成才,让奋进者辉煌,努力让全体师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

  (一)国家免学费

  1.在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2.下列类型之一: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深圳市户籍学生以及符合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简称“1+5”文件)政策的其他城市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

  1.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就读的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涉农专业学生、深圳市紧缺专业学生;

  2.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国家奖学金

  1.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的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

  2.成绩表现等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

  (2)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

  2、资助申请流程:

  (一)国家免学费、助学金:

  1.学期初下发申请表格;

  2.学生填写表格后,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相应的证件复印件;

  3.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申请表、基本材料及证明材料;

  4.学生福利中心根据资助条件进行初审;

  5.初审无误后提交学校负责人处审核;

  6.学校负责人审核完毕后提交至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

  7.审核完毕后,通过名单进入公示期,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8.公示结束后,通过学生获得免学费资格,本学期免缴学费,申请助学金的学生提供本人的社保卡号或统一办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卡,由财务统一发放助学金。

  (二)国家奖学金:

  1.个人申报;

  2.资格审核:由年级长、教务处对申请学生进行了解和考察;

  3.公示推荐名单;

  4.提交送审材料;

  3、资助申请材料:

  (一)国家免学费

  1.基本材料(农村(含县镇)、城市涉农专业、深圳市户籍学生仅需提供基本材料):

  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

  学生及家长户口簿(验原件,交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复印件)

  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中的其中一种:

  (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

  (2)学生本人的残疾证;

  (3)孤儿、烈士及其他优抚对象、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归侨、驻防军工、突发变故、重大疾病治疗费用单据等其他类证明材料;

  (4)特困职工证;

  (5)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证明材料。

  3.其他城市学生(深圳市常住居民)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全部):

  (1)家长有效期内的在深居住证;

  (2)家长最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

  (二)国家助学金

  1.基本材料:

  (1)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学生及家长户口簿(验原件,交户口簿首页和学生名字页复印件)

  (3)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中的一种(涉农专业和紧缺专业学生不需要):

  (1)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

  (2)原建档立卡记录簿;

  (3)学生本人的残疾证;

  (4)孤儿、烈士及其他优抚对象、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归侨、驻防军工、突发变故、重大疾病治疗费用单据等其他类证明材料;

  (5)特困职工证;

  (6)镇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已认定的家庭经济状况或收入状况等材料。

  (三)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学期成绩排名表;

  (3)获得奖励、荣誉的证书、记录证明。

  4、资助联系方式:学生福利中心 84354537

  5、评优奖励办法:深圳市博伦职业技术学校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根据《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函[2019]104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49号)等文件精神,经过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深圳市博伦职业技术学校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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