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宝民小学

基本情况

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其他

邮编:518102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7788684

联系电话:0755-27872774

        学校创建于1987年,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圳东路79号,为原宝安县第二所直属学校。

校园占地1775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0795.69平方米,布局合理,设施完备,拥有教室36间,装配有网络语言实验室、电脑室、图书阅览室、科学实验室、创客实践室、音乐室、舞蹈室、心理辅导室、美术室、综合电脑室、校园电视台、3D打印技术体验室、3D数字电影播放室等,搭建广阔活动平台。现有教职工112人,学生1700余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人。名师工作室2个。

        现任校长刘金兰同志,以“生命教育,绿色成长,做更好的我”为理念,以“未来教育”和“新八德教育、星级少年”为突破口,狠抓学校内涵发展,发展学生核心素养,深入践行智慧教育,广泛开展创客课程,全面推进国学、科技、象棋、舞蹈、足球、篮球、声乐、美术、书法、陶艺、武术、影视表演、管乐等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效。

        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象棋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基地” “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实验基地”“广东省信息化中心学校”“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广东省科技教育示范基地”“广东省航天航空特色学校”“深圳市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学校”“深圳市中小学创客实践室”“深圳市中小学四点半学校”“宝安区优质示范学校” “宝安区首批微软创新学校”“宝安区首批5G智能试点学校”“宝安区首批国际化学校”“宝安区三棋特色学校”等,承办全国“教育大数据探学生发展模型”研究共同体论坛,开展多项国家级、省市级重点课题研究。

“全国人工智能创新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2.0试点校” “深圳市STEM教育典范学校”、深圳市“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校、“宝安区首批5G人工智能试点学校”“宝安区首批“5G+智慧教育”示范项目试点学校

        宝民小学以时不我待的姿态、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大湾区建设的新使命、新形势、新任务,对准“幸福标杆”的战略定位,瞄准“学有优教”的奋斗目标,力争在教育先行示范中探索出独特的发展路径、扮演重要的角色。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一、资助项目(一)

  1. 资助名称: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2.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资助项目(二)

   1.资助名称: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

    2.资助对象: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三、提交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注意事项:在校学生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或帮助他人获取国家资助资格的,将其上述违规违纪行为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并按学校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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