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实验学校

基本情况

所在区:龙华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10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8129662

联系电话:0755-28129662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实验学校是深圳市龙华区委区政府重点打造的一所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君子布社区环观南路东侧、龙环大道北侧、何地路南侧,规划用地面积21357.39平方米,建筑面积41455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6个教学班,可提供1680个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优质学位,已于2022年9月投入使用。

  现有一年级、二年级和七年级学生共801人,专任教师47人,其中高级教师3人,区级骨干教师4人,区优秀教师6人,龙华区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成员3人。教师平均年龄29.7岁,30岁以下的教师28人,占比59.6%。教师学历均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其中研究生22人,占比46.8%。

  在扎实推进国家课程的基础上进行学科内、跨学科和超学科融合,构建“融·致课程体系”,通过致真、致善、致美、致行、致志五个方面课程来落实五育并举,探索五育融合,彰显校本课程特色。

  我校《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学生增值评价研究》获评深圳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立项。开办以来,我校师生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崭露头角,捷报频传,我校谢樑品老师一路过关斩将,荣获区、市、省教学比赛一等奖第一名,并在第四届广东省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初中教育组总决赛获得第一名,并将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授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实现了我校在省级教学赛事上零的突破!我校两位老师在2023年区级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中获一等奖。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一、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主管局审批,报备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三、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四、资助联系方式:0755-28129660 ;0755-28129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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