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景莲小学

基本情况

所在区:福田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036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福田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83068501

联系电话:0755-83068501

景莲小学开办于1995年9月,占地面积约11635.86平方米,坐落于福田中心区、莲花山北麓,全国精神文明示范小区——大型住宅区莲花北村内西侧,是为莲花北住宅区居民配套建设的公立学校。学校2004年被评为为广东省一级学校,两次荣获深圳市政府办学效益奖,2012年被评为深圳市教育先进单位。还获得过“深圳市阳光体育活动先进学校”、“深圳市少先队红旗大队”、“广东省少先队红旗大队”、“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科研兴校的办学思路,以课题研究改革课堂教学,推动素质教育。学校曾先后成为国家、省、市多项课题研究的试点学校,加入过“珠江三角洲教育现代化模式理论与实践研究”和“深圳市素质教育课程体系改革”试点校行列。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与实践精彩纷呈,获得了广东省第四届普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快乐英语”教育生动活泼,得到了区域性的认可和推广。重过程、重体验的学生《自我发展教育实验研究》课题引领学生形成自主发展、自觉学习的良好行为习惯和品质。

在学校新的发展时期,因应社会发展和教育变革的深入推进以及帮助学生幸福成长的需求,学校以“为了学生的幸福成长”作为办学理念,以“和、慧、雅、善、乐”作为办学价值取向,以“努力做更好的自己”作为校训,努力把景莲小学办成一所“学生快乐成长有特长,教师幸福发展有特点,学校持续发展有特色,家长赞誉的社区示范校”。学校追求高质量为办学第一特色,追求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着力创建“景无限,心若莲”的学校文化生态体系,着力建设平安、和谐、智慧、绿色校园,促进学生、教师共同成长。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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