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龙飞小学

基本情况

所在区:龙华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00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借址办学,暂无座机

联系电话:借址办学,暂无座机

  龙飞小学是龙华区委区政府投资打造的一所品位高雅、活泼灵动的未来样态学校。学校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民乐路和民愉路交会处,占地面积为9047.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3809.03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个教学班。学校于2021年9月开办,目前借址行知实验小学办学。

  学校秉承“向美而生”的办学理念,推行“生命美育”,以“亲民亲物亲赤子,问古问今问未来”为校训,致力于造一个生命美丽成长的世界,将学生培养为具有仁爱、博学、尚美等特质的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锐意革新,积极实施“幼-小-初”衔接式阶段教学,探索推进学科贯通类全科课程,实行教师队伍的学科整体融合、贯通使用,构建“互联式、互通式、互助式”智联成长空间,服务于每一位学生终身发展。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申请、班主任签字 、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审、校长签字后,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完成二次审核,校内公示,主管局审批,报备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拨款,由学校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交其中一种。

4.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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