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高新校区

基本情况

所在区:龙华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10

学校类别: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龙华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7989901

联系电话:0755-27989901

  深圳市龙华区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高新校区是龙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大力建设的一所“智能化、国际化、生态化”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位于龙华区观湖街道观盛四路与长兴路交汇处西南侧,占地面积约122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8292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6个教学班,可提供1680个优质学位。

  学校植根于龙外办学文化底蕴,依托龙外优质教育资源,引入龙外强大师资团队,实现龙外品牌文化输出。按龙外理念打造、龙外标准管理,通过课程育人体系的精准设计、教师人才梯队的科学组合、质量管理系统的智能升级、链接高新科技园等社会资源,实现龙外不同校区的差异化布局、特色化孵化、集群式生长,凸显新校新办的后发优势和集团化发展优势,优化龙华北教育生态环境,打造深圳北教育高地,促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高质量发展。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报条件:(1)生活费补助:①具有全国正式学籍的在校生;②非广东省建档立卡学生(孤儿、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非广东省建档立卡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2)学生服费资助:①深圳户籍;②低保或残疾

  2.资助申请流程:①学校统计全国学生资助系统的中央下发名单,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同时面向全校学生发布问卷,筛选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学生,通知其准备申请材料;②由家长向学校提交学生资助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③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审核通过后资助金直接拨给申请人账户。

  3.资助所需材料:①《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申请表》;②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残疾等证明材料;③深圳户口本、身份证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98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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