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大鹏新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其他
邮编:518120
学校类别:高级中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自主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深圳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82299918
联系电话:0755-82299918
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明远高中,是深圳市教育局在大鹏新区创立的第一所直属公办全寄宿制优质高中,将成为大鹏新区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名校基因,理念先进。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明远高中是具有35年办学历史的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办学品牌输出的第一所样本学校,将致力于培养具有“博爱·明理·致远”精神特质的学子,建设面向未来的新型学校,培养引领时代的杰出公民。
学校师资团队实力雄厚,名师扎堆,科研能力强,构筑起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发展的人才高地。专任教师学历高、能力强,2/3的教师具有名校博士、硕士学位。现有特级教师3人,正高级教师5人,高级教师122人,拥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124人,深圳市领军人才1人,省、市级名师工作室7个。
学校位于大鹏街道中心区,景色优美,环境幽雅。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明远高中依托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优质办学资源,以“校园·公园·树”的理念设计建造,强调人与自然和谐,人地和谐,构建“习礼大树下,授道杏林旁”的灵动宽敞的师生教学生活空间。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包含在学杂费中
按照《深圳市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就学暂行办法》执行。
1.资助申请条件:在深圳市公民办学校就读的低收入家庭或残疾家庭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在校有学籍的学生,于开学初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
(2)学校初核。学校审核材料后,报新区教育卫健局教育科。
(3)部门审核。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学校上交的资料,汇总各学校上报的资料表格,填报相关资料表格上报市教育事务和资助中心。
(4)拨付资金。审核学籍无误后,将划管款项到相应资助学生家长的银行账号。
3.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原件一份)。
(2)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或《临时救济证明》等,孤儿、残疾儿童和烈士子女提供相关证明(A4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3)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A4纸复印件一份:家庭户口本应复印首页及全部户口登记页;集体户口本应复印夫妻及子女户口登记页。若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本上,需分别提供父母、子女的户口本。所有原件备查)。
(4)学生本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要求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6874299。
5.评优奖励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及学校常规管理细则进行考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