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上屋小学

基本情况

所在区:宝安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配餐

邮编:518102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宝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7630298

联系电话:0755-28166499

  上屋小学前身是1936年建立的大和约小学,原址在乌石岩庙西北侧。大和约小学先后改称石岩小学、上屋小学、石岩中心小学。1995年石岩中心小学搬迁后,沿用上屋小学名称,在原址办学至2002年初。1998年,上屋村委将位于上屋大道与石岩北环路、田心大道交界处,村里最好的一块地拿出来建设新的上屋小学。学校占地面积30676平方米,建筑面积18086平方米,总投资2618万元。2002年2月,新校舍落成,正式投入使用。2002年12月,学校通过宝安区一级学校评估;2004年9月,学校产权移交政府,由村办小学改为街道小学。2004年11月,学校顺利通过深圳市一级学校评估,学校的发展迈上了新的台阶。2018年3月后,学校新的领导班子秉承“积淀文化、和谐发展”的办学思想,坚持“读书立德、笃行求新”的校训,提出了“办一所充满爱心和具有民族文化气息的书香学校”的办学目标,带领全校师生在“筑梦上屋 共创未来”的要求下,以“德能”课程为抓手,共同建设美好和谐家园,办人民满意教育。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孤儿、残疾学生、非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烈士等优抚家庭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初审通过后把符合申请资助条件的学生基本情况在网上资助系统输入资助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并上传佐证——上级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困难佐证: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非广东省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630298-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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