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级中学南校区

基本情况

所在区:福田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000

学校类别:初中,初级中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深圳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83939892

联系电话:0755-83939892

  深圳高级中学南校区位于福田区。距中心校区仅1公里,周边高楼林立,出行便捷,配套齐全。现有初中44个班(地址:福田区农林路28号)。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一、资助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以下情况交其中一样即可: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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