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盐港小学

基本情况

所在区:盐田区

学校性质:公办

餐食情况:堂食

邮编:518083

学校类别:小学

招生方式:统一招生

上级主管部门:盐田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5-25208129(德育处)

联系电话:0755-25202872(教务处),0755-82633453(校办)

  深圳市盐田区盐港小学创办于1952年,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小学。现校园占地1332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468平方米,全校共36个教学班,专任教师95人,学生1419人。

  学校坚持以“培养美好生活的创造者”为目标,以“坚持不懈、梦想成真”为校训,以培养学生“健康、担当、自信、创新、尚美”的品格为抓手,建构“盐?港”教育课程体系,实施综合素养提升工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学生的终生发展奠定基础。

  自2008年9月独立办学以来,学校先后获得广东省艺术特色学校、深圳市足球特色学校、深圳市好课程优化项目学校、深圳市书香校园、深圳市绿色学校、深圳市防范地质灾害示范校、广东省“三八”红旗单位、广东省少先队红旗大队、广东省优秀少先队红旗中队、等荣誉称号。

收费情况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1、资助申请条件:1.每学期注册时享受我市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证金救济的困难户子女;2.每学期注册前6 个月内领取了民政部门临时救济金的特殊困难户子女;3.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家庭子女;4.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10〕72 号)的有关规定,领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的居民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其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下列资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表1); 2.深圳户口本; 3.学生身份证; 4.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临时救济证明》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所有证明材料由学校验原件。

  (二)学校负责核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填写《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核定名册》(表2)、《义务教育原工程兵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核定名册》(表3)、《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核定名册》(表4)、《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经费汇总表》(表5)。学校将上述材料(含电子文档)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减免费用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区财政及时核拨给学校。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表1)

  2.《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核定名册》(表2)

  3.《义务教育阶段原工程兵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核定名册》(表3)

  4.《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核定名册》(表4)

  5.《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经费汇总表》(表5)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5264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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