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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深圳市8批招调工指标已下达

来源:深圳商报 最新资讯 时间:2011-8-19 作者:城市学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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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2011年,深圳市,招调工指标
摘 要: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市2011年已下达8批招调工审批类计划指标,截至7月31日,已下达招调工核准类计划指标、审批类计划指标共9471个。指标期限为90天,且受理书面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已下达计划指标的拟招调人员......
  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市2011年已下达8批招调工审批类计划指标,截至7月31日,已下达招调工核准类计划指标、审批类计划指标共9471个。指标期限为90天,且受理书面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已下达计划指标的拟招调人员所在申报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送审拟招调员工书面材料。

  据了解,深圳市2011年人才引进工作3月14日启动。深圳市2011年进一步加大了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招调员工职业工种由122个调整为141个,新增了无损检测员、数据程控员、首饰制作师、形象设计师等职业工种,并对紧缺工种进行了重新标注。截至7月31日,深圳市2011年已下达招调工核准类计划指标、审批类计划指标共9471个。其中,对于按照核准条件申报的信息,系统已自动下达计划指标4795个;对于按照审批条件申报的信息,根据深圳市2011年度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分项指标使用情况及当前的申报状况,在深圳市招调员工政策规定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审批原则,共择优下达审批类计划指标8批共4676个。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上公布了预审通过下达指标的人员名单,深圳市民可上网查询并对招调工工作进行监督。未纳入这8批计划指标下达范围的审批类申报信息自动纳入下一批次预审范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分批陆续下达计划指标,及时公布审批结果,确保全年审批工作的顺利完成。

  深圳市2011年调整了招调工指标期限,对于预审通过的人员,指标期限由40天调整为90天。已下达计划指标的拟招调人员所在申报单位应在90天的指标期限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大厅窗口送审拟招调员工书面材料,逾期不报的,本次预审指标自动作废。如因网上填报信息较晚,预审通过后,指标期限至业务受理截止时间11月30日不足90天的,所有申报材料必需于业务受理截止时间11月30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单位和拟招调人员,招调工立户登记的受理时间为:3月14日至10月31日;网上申报拟引进人员信息时间为:申报招调工信息:按照审批条件申报招调工的,应于10月15日前完成网上信息申报。按照核准条件申报招调工的,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网上信息申报;受理书面申报材料时间为:3月14日至11月30日。

  企业自行考评招调“特殊巧匠”申请8月31日截止:对于一些未纳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工种范围的行业特有工种,深圳市放权给企业当“裁判”,为企业招调特殊的“能工巧匠”开辟绿色通道。深圳市2011年招调员工政策规定,对于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员工100人以上、年度纳税额50万元以上的企业,若其生产经营急需的技能人才所从事的职业工种,目前暂未纳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工种范围,该企业可以按照事权划分的有关规定分别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含新区)主管人力资源的部门申请自行组织考评。自行组织考评的企业按照各工种合格的被考评人员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排名前50%的被考评人员成绩可以作为有效成绩进行招调员工申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有意向自行组织考评的企业,应当在2011年8月31日前通过网上招调员工办公系统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区(含新区)主管人力资源的部门提出自行组织考评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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