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大题为选考内容的两组试题。每组试题3小题,共15分。
选考内容的两组试题分别为“文学类文本阅读”试题组和“实用类文本阅读”试题组,考生任选一组作答。作答前,务必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与所选试题组对应的信息点;信息点漏涂、错涂、多涂的,答案无效。
(一)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16-18题。
教训的回顾
黄永玉
教训不一刹而过,才真的成为教训。
好友张五常曾提到我不驯的“美德”,说是在某种长期的特殊生活环境下,我还保持了某种可贵的“纯真”。
他心地太善良了,把一切都看好。其实,他比我“纯真”得多;明确的爱,直接的厌恶,真诚的喜欢。站在太阳下的坦荡,大声无愧地称赞自己。他的周围、这个世界,欣赏和鼓励他这么做,相信他的诚实。
我是个受尽斯巴达式的精神上折磨和锻炼的人,并非纯真,只是经得起打熬而已。剖开胸膛,创伤无数。
五常相信权威,他是在真正权威教育下加上自己的天分,把自己弄成如假包换的权威的。
我从小靠自己长大。一路上,只相信好人。权威当前,没有办法的时候,口服心不服,像个木头。雕成厂表面老实,实际调皮复杂的“皮诺曹”。历史的因袭太多,医治过去遗留的伤口比克服未来的困难的分量沉重十倍。
在我的一生中,略堪告慰,艺术上还算吃苦耐劳。但吃苦耐劳不是艺术成果。
俄罗斯寓言家克雷诺夫说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人要去旅行,问他的朋友,要不要雇佣他的男佣人?这个人虽然不会做事,但是他不
抽烟、不喝酒……朋友回答说:“其实,抽一点烟,喝一点酒算不了什么,只要他会做事。”
画不好画,光提劳动精神是无济于事的。
我自己在翡冷翠的工作劳动有余,画画上碰到的钉子却像掀起了旧疮疤那么难过和丧气。
莱奥纳多·达·芬奇的故居真是朴素得令人感动。我决心要写一次生。
他屋后有一块不大的橄榄林,展延成变化丰富的纵深局面,野草丛生,远远露出暖紫色的后墙和屋顶。
架起画架,一切顺利,屋顶出来了,懒散疏落的橄榄树也出来了,草地出来了。太阳落西,9小时的工作,开车回家。
在客厅重新把写生装在大画架上,改改这里,修修那里,晚饭后直画到半夜2点,兴致十分高昂,心里对莱奥纳多·达·芬奇崇敬不已,觉得可以把这块生长乱草的地面改成鲜花怒放的花园岂不更好?不假思索便动了手。为了痛痛快决地玩一场鲜艳的颜色,为了塑造莱奥纳多·达·芬奇的故居非同凡响,画面上出现了热带植物园的奇花异草。
临近完成的时候天已黎明,我仿佛从梦中醒来——理想的花园出现,莱奥纳多·达·芬奇朴素的故居到哪里去了?
心情如挨了几棍子——我曾经嘲讽过把鲁讯故居改建成“文庙”的愚蠢行为,不悭吝语言的鞭挞;如今又在自己的作品上为莱奥纳多·达·芬奇搭盖鲁迅故居式的圣殿……真是见了鬼。
一整天加上一整夜的劳累,换来了羞愧的悔恨。我怎么能用这种方式去认识和理解莱奥纳多·达·芬奇呢?让他在天之灵对我作怜悯的微笑?我几乎受伤似的躺倒了。什么地方也不去,什么话也不说,什么事也不做……
三天之后决心带上行头再上一次芬奇镇。天已经很冷,山风飘起了衣服,我把所有的鲜花都刮了,狠狠打上薄薄的底子……
“对不起,莱奥纳多!让我把你的草地重画一遍吧!我庸俗的劣根性玷污了你和你的草地,你知道,几十年来我一直徘徊在如何辨别理想的歧路上,真辛苦和烦恼……”
—群孩子刚从“故居”参观出来,围在我的周围,一边看,—边不停地轻轻叫好,还和我照了相。你看,莱奥纳多要他们来安慰我了。
过了几天,占美从香港打电话来,问画画进度如何?我还在生自己的气,恨不得一口把电话机嚼了:
“太艰难了!”
“艰难?”他说,“67岁还觉得艰难?那我恭喜你了!”
(选自《沿着塞纳河到翡冷翠》,有删节)
16.“我”在文章开头引用好友张五常对自己的评价,有什么作用?(4分)
17.“我”在为达芬奇故居写生时得到了怎样的“教训”?结合文本,作简要分析。(5分)
18.文章结尾,占美说:“67岁还觉得艰难?那我恭喜你了!”结合全文,你认为他“恭喜”“我”的原因是什么?(6分)
(二)实用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9-21题。
写《围城》的钱钟书
杨绛
要认识作者,还是得认识他本人,最好还是从小时候起。
钟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亲的、堂的兄弟共十人,钟书居长。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钱家人爱说他有“痴气”。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憨”。也许钟书的“痴气”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
钟书四岁由伯父教他识字。伯父是慈母一般,钟书成天跟着他。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馆喝茶,听说书,料理杂物,钟书都跟着去。伯父花一个铜板给他买一个大酥饼吃;又花两个铜板,向小书铺子或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钟书吃了酥饼就孜孜看书,直到伯父叫他回家。回家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弟演说他刚看的小说:李元霸一锤子把对手的枪打得弯弯曲曲等等。他纳闷儿的是,一条好汉只能在一本书里称雄。关公若进了《说唐》,他的青龙堰月刀只有八十斤重,怎敌得李元霸的那一对八百斤重的锤头子;李元霸若进了《西游记》,怎敌得过孙行者的一万三千斤的金箍。妙的是他能把各件兵器的斤两记得烂熟,却连阿拉伯数字的1、2、3都不认识。钟书考大学,数学只考得十五分。
他有些混沌表现,至今依然如故。例如他总记不得自己的生年月日。小时候他不会分辩左右,好在那时候穿布鞋,不分左右脚。后来他和钟韩同到苏州上美国教会中学的时候,穿了皮鞋,他仍然不分左右乱穿。在美国人办的学校里,上体育课也用英语喊口号。他因为英文好,当上了一名班长。可是嘴里能用英语喊口号,两脚却左右不分;因此当了两个星期的班长就给老师罢了官,他却如释重负。他穿内衣或套脖的毛衣,往往前后颠倒。或许这也是钱家人说他“痴”的又一表现之一。
那年他父亲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寒假没回家。钟书寒假回家没有严父管束,更是快活。他借了大批的《小说世界》《红玫瑰》《紫罗兰》等刊物姿意阅读。他父亲回家的第一件事是命钟书、钟韩各做一篇文章;钟韩的一篇颇受夸赞,钟书的一篇不文不白,用字庸俗,他父亲气得把他痛打一顿。这顿打虽然没有起“豁然开通”的作用,却也激起了发奋读书的志气。钟书从此用功读书,作文大有进步。钟书考入清华之前,已不再挨打而是父亲得意的儿子了。那时商务印书馆出版钱穆的一本书,上有钟书父亲的序文。据钟书告诉我,那是他代写的,一字没有改动。
钟书在他父亲的教导下“发愤用功”,其实他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极俗的书他也能看得哈哈大笑。戏曲里的插科打诨,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精微深奥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大部著作,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厚厚的书一本本渐次吃完。诗歌更是他喜好的读物。重得拿不动的大字典、词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细读,见了新版本,还不嫌其烦地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他看书常做些笔记。
钱家人常说钟书“痴人有痴福”。他作为书痴,倒真是有点痴福。供他阅读的书,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那样丰足,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除了下放期间,他只好“反刍”似的读读自己的笔记,和携带的字典。)新书总会从意外的途径到他手里。他只要有书可读,别无营求。这又是家人所谓“痴气”的另一表现。
我认为《管锥编》《谈艺录》的作者是个好学深思的钟书,《槐聚诗存》的作者是个“忧世伤生”的钟书,《围城》的作者呢,就是个“痴气”旺盛的钟书。我们俩日常相处,他常爱说些痴话,说些傻话,然后再加上创造,加上联想,加上夸张,我常能从中体味到《围城》的笔法。我觉得《围城》里的人物和情节,都凭他那股子痴气,呵成了真人实事。可是他毕竟不是个不知世事的痴人,也毕竟并不是对社会现象漠不关心,所以小说里各个细节虽然令人捧腹大笑,全书的气氛,正如小说结尾所说“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伤感,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令人回肠荡气。
(选自《记钱钟书与<围城>》,有删改)
19.结合文本,比较下面两个句子在表现人物的特点上的相同点和不同点。(4分)
①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
②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
20.文章标题为《写<围城>的钱钟书》,但却从传主小时候写起,侧重写他的日常生活,这样写的意图是什么?(5分)
21.钱钟书博学多能,学贯中西,被誉为“文化昆仑”。本文却说他“痴气”旺盛。“痴气”旺盛的钱钟书为什么会成为大学者?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