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生宝宝前需要准备什么证件(详细介绍)

    如果你是深圳户口,在你生宝宝前先把需要的证件准备齐全,以免生宝宝后手忙脚乱。

  生宝宝前要办哪些证件,你的办证经历还顺利吗?准生证、出生证、户口等去哪儿办,有什么条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第一、生育服务证(准生证)、计划生育证明

  办理时间:孕早期

  作用:生育服务证就是我们常说的“准生证”,这可是新生宝宝的第一个证件,所以在刚刚怀上宝宝的时候就应该着手去做了。别以为这张证明可有可无,它可是宝宝降临到这个世界的合法“通行证”哦,之后宝宝的出生、上户口及其他的福利都和它有密切关系!

  所需材料:办理证明时应带上户口本(最好是夫妻双方的,如果户口不在一起最好持妈妈的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的初婚初育证明(可让工作单位或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


其他所需材料:

  a.《医疗保险手册》及复印件;

  b.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实验化验单(盖生育章);

  c.女方1寸免冠照片1张。


  注:非深户妇女在深生育必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是由孕妇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全市统一的“计划生育证明”。无需再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由孕妇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机构出具。证明出具方式如下:

  (一)户籍人口的办理。 1、拟生育一孩的。凭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或受委托的社区工作站核发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一孩生育登记手续的同时,由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计划生育证明”。2、拟生育二孩的。凭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批准生育二孩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由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二)流动人口的办理。 1、属符合我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规定的,在办理一孩《计划生育服务证》同时,由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2、属其他情况的,根据我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备案的有关规定,在办理生育登记备案时分别由现居住地生育登记备案的社区工作站或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第二、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

  办理时间:出院

  如何办理:宝宝即将分娩,准妈妈在入院的时候,医院会要求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为即将到来的宝宝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准备。出生证便是宝宝的第一份人生档案。

  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细节提醒: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特别提示: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

  虽然很多家长从刚怀孕起就开始为宝宝取名了,可不到最后关头总是难以决定。为了顺利拿到宝宝的出生证明,在出院前一定要定下宝宝的名号了。

  给宝宝取名的时候,最好不要刻意在字典里翻出某个冷辟的字来。这样,可以避免很多尴尬,不会让别人看了宝宝的名字就问,这个字怎么念?或者干脆就被别人念错。如今登记或报名考试都用电脑信息系统,过分冷僻的字,打字员也许要花费很多精力从字库里寻找,或者电脑里根本找不到这个字,麻烦还真不少呢。
  

第三、上户口

  宝宝出生后,家里就多了一名家庭成员,按照户口管理法,这时应该给宝宝上户口了,使他(她)在法律上正式成为家中一员。

  必备资料:申报户口要带齐必要的证明。按目前城乡申报户口的规定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必须携带的证件有:计划生育部门颁发的准生证、医院签发的出生证、户口簿册。

  办理程序:到户口所属的派出所户口申报处申报户口时,应详细填写户口申请单,进行户口登记,交纳一定的手续费后,宝宝的大名就添加在户口本上了。

  提示:只有在及时申报宝宝的户口后,社会上各种医疗保健才会随之而来,让宝宝享受到应当享受的权利。所以爸爸妈妈千万别忽略了这件事。
  

第四、独生子女证

  添了宝宝后,如果没有打算再生一胎的话,就可以考虑到当地居委会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了。办好证明后,从办证那一天开始到孩子满14周岁为止,家长可以每月领到10元钱的奖励,退休时工资可增加5%(根据各省市的计生条例,独生子女的奖励和发放形式会有地域差异。深圳福利好的单位会发独生子女费,一般的私营企业可能就没有)。

  申请流程:

  1、居民填写申请表--> 2、单位或居委初审--> 3、计生办审核--> 4、区计生委审批--> 5、发证及奖励

  所需材料:

  1、原配夫妻: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

  2、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

  3、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

  4、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