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福田区实行学位房锁定政策学校对租房时间有什么要求?

 
问:对于2017年深圳市福田区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的学校,租房家庭申请学位时对租房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

  为保障长期居住在福田区的居民子女的入学,以减少通过临时租房申请学位对正常学位安排的冲击影响,从2015年起,对我区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的学校,要求租房户必须在报名前一年的9月30日前办理租赁合同(以合同登记时间为准),且必须在租住地实际居住,否则学校将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由于《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于2015年8月31日经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发布废止,导致部分房屋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凭证》。针对这一情况,2016年3月1日由市教育局和市出租屋管理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核验租房证明材料的通知》(深教〔2016〕92号)。该通知明确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开具《房屋租赁信息》。但在此期间,确实有部分家庭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因此,2016年我区暂时取消对租赁合同办理时间的要求。2017年起,对我区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的学校,恢复租房户必须在报名前一年的9月30日前办理租赁合同的要求(以合同登记时间为准),且必须在租住地实际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