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适龄儿童可以要求在深圳市小学初中学校“试读”、“挂读”吗?

 

  根据深圳市招生管理和学籍管理规定,不允许招收“试读”和“挂读”学生。学校录取新生必须符合在深就读条件,在完备报到注册手续,正式取得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后才能入校就读。招收“试读”、“挂读”学生,不仅违反了有关教育管理规定,而且不利于保障学生的教育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