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就学联络函怎么办理?

 
问:申请的学校办的就学联络函,老家的教育局要求深圳学校单位接收后开证明 才能办理。请问这样的情况 要怎么处理?


答:根据有关招生文件规定,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的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必须提供原户籍地乡(镇)以上的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您可登陆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lgjjk.sz.edu.cn),找到“文件下载”中的《就学联系函(样本)》下载修改打印,再回到原户籍地的教育局盖章即可。